各位考生: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及我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27日举行,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09:00-12: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个专业)
14:00-16: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客观题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主客观题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其一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工程造价、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是指考生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毕业前实习期不纳入计算),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只允许现工作地或户籍在藏的人员报考。
三、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免一科或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报名流程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均在网上报名系统办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网站: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xizang.gov.cn/),查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9月18日-29日。
(二)资格核验
考生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到现场进行核验,由资格核验部门(详见附件2)通过报名系统管理平台核验考生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
资格核验时间:9月18日-30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三)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180元/科,主观题220元/科。
缴费时间:9月18日-30日。
支付方式:支付宝。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核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11月23日-26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线签署《报考承诺书》,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违反考试纪律及相关规定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生,将给予当科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携带必要的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参加考试,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
(四)考试成绩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五)根据拉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请考生务必关注“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了解有关事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附件:1.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2.资格审查、技术支持部门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8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